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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

                                                 中央电台央广网第一届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第一届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海选(初赛)、复赛、总决赛暨颁奖礼及其他线下活动事项需求。

 第二条

  2.1大赛宗旨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第一届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主办,本次大赛注重发现和挖掘有态度、有创意、有特点、有潜力的优秀主持人,为中国播音主持事业助力添彩,让你在这里展现青春好声音,开启未来主持新频率。

  2.2大赛名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第一届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

  2.3大赛口号

  网罗青春好声音 开启人生新频率

  2.4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

  承办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河北传媒学院、陕西洛沙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洛阳汉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央广视讯、人人网、土豆网、唱吧

  专业合作媒体:中国网、中国新闻网

  深度传播媒体:搜狐手机新闻端

  推广媒体: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环球网、新浪网、腾讯教育、搜狐教育、教育报

  2.5参赛对象

  全国高校大学生

  2.6大赛平台

  (1)大赛官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

  (2)合作平台:央广视讯手机台、人人网、土豆网

  2.7赛程赛制

  比赛阶段

  时间

  内容

  海选(初赛)

4月20日~7月20日

全国地面、网络赛区现场招募。

 

复赛

阶段

 

复赛

8月20日

通过现场主持、才艺表演等多种方式,争夺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十强名额。

 
 

宣传片

拍摄

8月21日-8月22日

邀请专业团队为选手拍摄微电影宣传片。

总决赛

 

8月24日

评出冠、亚、季军,各单项奖,举行颁奖典礼。

 

  2.8活动落地城市、网络赛区

  本大赛在海选阶段,拟定在北京、天津等地设置赛区举办海选活动,拟定在央广网、人人网等多个网络赛区,敬请关注。

 第三条

  3.1奖项设置

  本大赛设置冠、亚、季军各1名,最佳人气奖、最佳上镜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才艺奖、最佳潜力奖等5个单项奖。

  3.2奖励如下:

  (1)进入总决赛选手、各赛区十强获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比赛荣誉证书;

  (2)签约中央媒体的工作机会;

  (3)获得微电影的出镜机会;

 第四条

  本大赛组委会将邀请著名主持人、业界专家等组成评委团。

  4.1评委及嘉宾(待定)

 第五条

  5.1参赛办法

  (1)报名方式:在地面赛区或网络赛区,现场领取或下载、填写、提交报名表(提供1寸照片2张),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各赛区比赛通知。

 第六条

  进入复赛的选手将进行网络投票展示,参赛作品(3分钟以内视频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选手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本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因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参赛作品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第七条

  最终获奖名单以本大赛在官网及各合作平台官方发布为准。

 第八条

  本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大赛章程、规则、条例或其他规定内容。

 第九条

  本赛程未尽事项将以补充规则方式另行通知。

 第十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组委会所有。

  大赛联系方式:+86-010-56807244

  官方网站:cnrhost.cnr.cn

     官方微博:新浪微博 @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

  官方微信号: educnr

  组委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十八区7号楼央广新媒体大厦

  邮政编码:100070

  附:版权及其他问题说明

  一、参赛者向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公共邮箱(cnrhost@cnr.cn)提交参赛作品的,均视为已提交参赛作品。提交参赛作品后,参赛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由此对组委会造成损失的,由参赛者负责赔偿。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则视为同意本说明及本赛事相关的各项规定。

  二、获奖名单发布及奖金、奖杯、证书颁发等相关信息以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官方公布为准,发布平台为大赛官网及各合作平台。

  三、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个人原创,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获得了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他合法授权许可。参赛者应确保组委会在使用参赛者作品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向组委会就所使用的作品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由此引发任何纠纷或争议的,由参赛者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参赛作品著作权方面存在纠纷或争议的,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所获奖项奖品的权利。

  四、参赛者提交作品,则视为参赛者授权组委会使用参赛作品的全部著作权财产权,授权期限为一年,期限到期后,如参赛者无特别声明,则视为前述授权期限自动延长1年。参赛者同时授权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片段用作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当前或未来宣传,在互联网、手机电视和公众场所展览展示呈现,及采访或宣传片等中使用。

  五、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即视为授权组委会在广播、网络、手机、电视、平媒等各类媒体上、在宣传印刷品、出版物中公布作品简介、选手照片、介绍等信息,相关信息均以参赛者注册信息资料为准,前述相关信息一经刊出,不予更改。

  六、组委会有权修改本说明的内容或与本说明相关的其他规定。

  七、本说明的最终解释权归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组委会所有。

  注: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由央广新媒体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主办,本《说明》中的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组委会视为与央广新媒体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是同一主体。

  全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组委会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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